人力资源
副总监理工程师
任职条件:
1、学历要求:工程类专科或同等学历(含)以上。
2、经验要求:5年以上水利工程施工管理经验及3年以上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经验。
3、业务能力:熟知《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规范》及水利工程施工监理工作流程;熟悉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流程及相关政策法规等;公正廉洁且具有较高的责任感、使命感、职业素养,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及书面表达能力。掌握各类工程检测器材的使用及有一定的电脑操作能力。
4、其它:具备水利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、职称证(高级工程师及以上)、总监理工程师培训证或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。
岗位职责:
1、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及严格按照《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规范》要求开展工作。
2、副总监理工程师/总监代表在总监理工程师不在施工现场的情况下,可经总监理工程师授权履行总监理工程师部分职责,但下列工作除外:
(1)、主持编制监理规划,审批监理实施细则。
(2)、主持审查承包人提出的分包项目和分包人。
(3)、审批承包人提交的合同工程开工申请、施工组织设计、施工总进度计划、年施工进度计划、专项施工进度计划、资金流计划。
(4)、审批承包人按有关安全规定和合同要求提交的专项施工方案、度汛方案和灾害应急预案。
(5)、签发施工图纸。
(6)、主持第一次监理工地会议,签发合同工程开工通知、暂停施工指示和复工通知。
(7)、签发各类付款证书。
(8)、签发变更、索赔和违约有关文件。
(9)、签署工程项目施工质量等级评定意见。
(10)、要求承包人撤换不称职或不宜在本工程工作的现场施工人员或技术、管理人员。
(11)、签发监理月报、监理专题报告和监理工作报告。
(12)、参加合同工程完工验收、阶段验收和竣工验收。
3、公司领导或总监理工程师交代的其他工作。